县法院积极学习贯彻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扩大)精神

  发布时间:2007-07-30 16:02:02


  7月27日上午,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会议认真传达了黄少峰书记、刘洪县长在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黄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用朴实的语言深入分析了学习浙江精神的精髓,深刻地揭示了我县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对我县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结晶,体现了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的治县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对永新未来五年的发展具有提纲契领的指导性作用,开创了永新发展的新模式。

  县法院王小平院长对照黄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分析了法院要如何学习浙江精神和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王小平强调,学习浙江精神,一要解决学什么的问题。要认真学习浙江的五个经验,特别是要学习经验背后的精神,学习“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养成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创业,特别能忍耐优良品质;要认真学习浙江法院敢为人先的精神,要在审判和法院管理的各个细节上下功夫,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营造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二要解决学了怎么做的问题。要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奋起直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司法环境;要增强急流勇进的意识,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简易程序、简化审等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和谐司法能力的措施;要明确法院工作目标,县法院今年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励精图治,推进“三项建设,一个整改”(法庭建设、文明单位建设、先进单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改),法院的长远工作目标是:不遗余力地推进永新法院的“三个现代化”建设,即人的现代化(观念的现代化和审判技能的现代化)、物的现代化(办公办案条件)和管理机制的现代化(努力探索高效的工作机制),全体干警要积极学习黄书记的讲话精神,以黄书记所提出的一些新的理念指导法院工作的开展;要牢记司法部门宗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发扬浙江人敢于吃苦的“四千”精神。要以学习黄少峰书记讲话精神为契机,以学习浙江经验为动力,推动法院工作上台阶。

  为推动对浙江经验和黄书记讲话精神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入,会后,县法院下发了《关于组织贯彻学习黄少峰书记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庭室于当日下午组织本部门干警深入学习领会黄少峰书记讲话精神,就如何结合法院工作学习浙江经验、围绕“三项建设、一个整改”和“三个现代化”展开讨论,并积极撰写学习体会,踊跃向各级各类媒体投稿,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彭太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