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浙江经验,促进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07-08-02 08:44:02


  7月27日上午,我院召开大会,认真学习了黄书记、刘县长在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7日下午,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局长刘雨芳的主持下,召开了学习黄少峰书记、刘洪县长讲话精神座谈会。会上,干警们主要围绕黄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局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踊跃发言,分别发表了自己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和对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看法。

  通过座谈学习,大家对我县的经济形势有了深入的了解,统一了思想,决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把执行工作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务,为构建和谐永新服务。并形成了以下几点共识:

  一、执行工作要着眼社会和谐,坚持服务大局。必须自觉地把执行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大格局中去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找准执行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牢固树立办好执行就是促进发展的思想,努力使执行工作与县委、院党组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大力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三案”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质量与效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把执行工作当成构建和谐平安永新屏障和维护和谐社会的防火墙。

  二、执行工作要注重判执结合,力求案结事了。要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执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和谐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审判业务庭的工作沟通、信息共享。倡导和建立文明、和谐的多元化执行工作机制。民事执行以和解为突破口,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行政执行要坚持“支持与监督”的工作思路,注重与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既要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刑事执行要体现党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消除不和谐因素。总之, 执行工作要讲求执行技巧,拓宽执行路子,注重执行中的沟通,尽量使案件以和方式结案,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尽量减轻被执行人的损失。

  三、执行工作要贯彻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要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验执行工作效果好坏的尺度。认真贯彻执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规范案件执行,提高执行效率,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有访必理,有访必复。

  四、执行工作要规范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全局干警要注重强化“铁案”、“案结事了”和“规范执行”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差错发生。要严格法律文书地制作,提高执行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社会公信力,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创新执行模式,减少执行成本,由专人负责对每一件执行案件的执行进程进行跟踪提示,防止案件久拖不执。同时,加强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坚持每天的签到制度,案件执行过程的通报制度和廉洁办案的警示制度。要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司法效率。

  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全县人民一起努力奋斗。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公正司法,维护正义,又要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学习浙江经验,就是要学习他们求新思变的开拓精神、胸怀大局的服务意识、规范严谨的敬业态度、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立足现实,取长补短,发挥优势,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我局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县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促进我院的执行工作再上台阶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彭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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