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窗口”服务,营造“亲民”环境

  发布时间:2007-08-02 10:19:34


  立案庭于7月27 日下午,在庭长的主持下,就黄少峰书记、刘洪县长在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及“王小平院长在我院学习黄少峰书记讲话精神会议上的讲话”的内容展开了讨论。主要围绕“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亲民富商”这个主题,积极学习浙江经验。

  一、立足本职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做贡献

  学习浙江经验,不能游离于审判工作之外,就学习谈学习,而是要将浙江经验的精髓融入自身的工作中去。立案庭是法院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接触法院和法官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法院对外的一个“窗口”单位。我庭应积极创造宽松的司法环境,方便群众诉讼,为客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而营造亲民、敬商的服务氛围创造有力的法律保障。

  大力改进立案工作,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及投资商权益的案件实行告知制度,即办理立案手续时,立案人员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的各类材料,强化优质服务意识,严格把好立案关。在工作中贯彻执行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加大司法救助途径和力度,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和审限监督。落实假日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

  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措施,热情文明接待。立案大厅台、凳、桌、椅要保持整洁,笔墨纸张、饮水设备齐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立即立案,对缺少材料的要告知当事人补全,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要加强诉讼指导,我庭将诉讼费用交纳方法制成公示牌,供当事人查看,使当事人能够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有利的方式参与诉讼,保护投资商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当事人讼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热情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依法及时受理民营经济的各类主体诉请法院的纠纷案件,使法院给我县的民营企业和个私工商户留有好的印象,让他们感受到法院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为他们提供良好法律环境,吸引他们来我县投资、经商。

  建立“四心到位,重在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立案庭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述,耐心解惑,诚心相待,重在解决”,将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和上升。2007年至今,共处理来信7件,群众来访咨询22人次,杜绝了“冷、硬、横、烦”现象。信访工作初步实现“二无”,即:在永新县召开“两会”期间无集体上访、赴省、赴京访案件;2006年至今申诉再审申请案件无积压,件件得以落实,事事有回音。我庭与业务庭积极配合涉诉信访工作,主动下乡,变上访为下访,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另外,要积极寻找与上级或者同级法院立案庭的差距,学习和借鉴他们在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我庭实际工作坚持创新思想,建立适合我庭的工作方式、方法。

  要完善导诉程序,可将起诉状范例以及立案流程表制作、打印出来供当事人参考。

  二、建立提高工作效率的机制

  依法审查立案,按程序办理立案手续,防止立“关系案、人情案”,保证所立案件的公正、准确与高效。为此,我院制定了《案件管辖规定》、《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完善流程管理,确保日后审判公正高效运行。提高立案效率,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时间,以期在受理案件时做到“三快”,即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据统计,立案庭2007年至今共受理商事案件71件,其中当天立案率达98%,一小时立案率达96%。

  三、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

  立案庭在创建中认识到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为此,立案庭紧紧抓住“向浙江法院学习”这一契机,积极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研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以考促学、庭审观摩、外出学习等措施,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理论水平。努力塑造成为一支讲政治、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集体,激发立案庭工作人员的热情。

  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起点,要创优质“窗口”服务,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营造“亲民、安民、富民”的司法环境。我庭降为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建设,打造经济发展平台,塑造良好形象,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环境。

责任编辑:彭太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