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法治热点:城乡规划法等四部法律获人大通过

发布时间:2007-10-30 11:24:29


  每周法治热点(专题)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联合推出。本期(10月22日-10月28日)内容如下(按新闻发布时间先后为序):

■国内首例要求“补游”赔偿案消费者败诉

  因旅行社擅自缩减两个景点、增加一个购物点,马先生父子将旅行社告上法庭,提出“不要赔钱要补游”。这起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国内首例要求“补游”赔偿案10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旅行社的行为构成违约,但鉴于旅游合同的特殊性,对马先生父子要求“补游”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全国首例洗钱罪案在上海宣判4被告人领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2日一审判决潘儒民等4名被告人犯有洗钱罪,刑期自两年到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不等。据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信息称,此案是上海地区首例以洗钱罪定罪判决的案件,也是《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法院宣判的第一例洗钱罪案件。

■北京国际饭店擅用民俗画家多幅作品被判赔偿

  10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原告杨信诉被告北京国际饭店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北京国际饭店赔偿原告杨信经济损失21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6010元。

■辽宁省药监局原局长张树森因贪污受贿被判15年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树森在任职期间,利用装修办公楼的机会侵吞公款30万元,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40余万元。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张树森有期徒刑15年。

■《劳动争议仲裁法》将增设“一裁终审”制度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以每年约20%的速度递增,已严重影响到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仲裁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10月24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进入二审。草案中增设的三类特殊案件“一裁终审”制度,将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索赔之路,成为他们的维权福音。

■原浙交通厅长情妇以“特定关系人”身份被判受贿罪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22日以"特定关系人"的身份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此前的今年7月,赵詹奇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汪沛英作为"特定关系人"被认定犯有受贿罪,这是浙江在"两高"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宣判的首个案例。

■杭州力创国内最清洁城市乱扔垃圾最高罚10万

  今后,在杭州市内,垃圾乱扔、摊点乱摆、广告乱贴等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这是杭州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又一举措,杭州市政府10月23日发布《关于从重处罚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对乱扔垃圾违法行为提出“重磅”治理方案。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罚款30元-50元;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罚款100元;未按规定将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堆放地点,罚款1000元;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最高可罚10万元。

■华南虎风波法律审视:“拍虎英雄”是否越法律禁区

  十多天来,周正龙,这个52岁的农民深深陷入一场风波之中。这风波,起源于他提供的华南虎照片。在权威资料中,野生华南虎有近30年没有目击记录。专家认为,野生华南虎可能已经灭绝。而周的照片表明,在中国秦岭腹地苍苍莽莽的山林里,还有华南虎在繁衍生息。近日,围绕华南虎照片的争至白热化,有报纸报道,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坚称华南虎照片有假,且“敢以脑袋担保”。拍照者周正龙积极应战,称:“如果照片作假,他可以去坐牢,儿子也可以坐牢”。

■“最贵钉子户”获补偿逾千万权力会否被滥用

  站在深圳地王大厦第69层的观光台上,能清晰看到一座赭色小楼,像颗顽固的钉子,深深楔在遍布黄土和施工设备的“蔡屋围金融中心”工地上。10月22日上午,开发商京基公司开始动手拆除这座六层高的农民房。它付出的代价是,与僵持了一年多的业主蔡珠祥、张好莲夫妇签订了补偿总额逾1200万元的协议。这幢农民房建筑面积779.81平方米,补偿标准达1.6万元/平方米,1997年时的建造成本120万元,补偿价翻了十番。有人认为这是物权法下保障私人物权的胜利,有人认为这是滥用权利的漫天要价。

■厦门市民状告公交公司汽车尾气排放超标

  以公交车超标排放尾气影响了自己的健康为由,厦门一市民将该市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人民币1元。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这位名为林雷的厦门市民,自称对公交车超标尾气排放的危害有着深切的感受,他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将厦门市的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为了取证,他随身携带了一台数码相机。只要有时间就守候在站台边上,抓拍公交车排放尾气的瞬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城乡规划法等四部法律

  10月24日,为期5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28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律师法修订草案等四部法律。

  资料收集:沈双武 李富金

责任编辑:彭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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