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结果近日在京揭晓。
此次活动评选出的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姣;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黄学军;黑龙江省嫩江
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主任郭爱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二处处长叶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王江;浙江省庆元县松源镇司法所所长吴强忠;上海市一家医院的普通医生陈晓兰;民间禁毒志愿者杨晓峰。
此次活动评选出的2007年度十大法制新闻是:党的十七大全面部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中纪委及两高出规严惩新类型权钱交易行为;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热遍全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中国反腐败格局大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我国劳动关系进入新时代;市县依法行政重点推进行政复议法有了实施条例;律师法第二次修改律师执业三难问题有法破解;山西黑砖窑事件迅速得到查处责任人被追究。
法制日报“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多年,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体现评选工作的广泛性和权威性,今年的评选活动采取公众投票和评委评定相结合的评选方式。自公布候选的法制新闻人物和候选的法制新闻事件以来,广大读者和网友通过信件、传真和法制网、中国普法网、新浪网踊跃推荐新的候选人物和事件,并积极参加投票。截止11月27日,共有21万多读者和网友参加投票。
参考公众投票结果,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指导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及法制日报等单位的负责人经过认真评选,评出了今年的十大法制新闻和十大法制新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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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法制新闻】
◆ 党的十七大全面部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务。
11月27日,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三是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四是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
制定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关系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保障。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又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向中国民法典诞生迈出关键一步。
◆ 中纪委及两高出规严惩新类型权钱交易行为
2007年5月30日,中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设置8条“高压线”,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收受干股”、“期权寻租”等十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的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
两高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盘吸纳了中纪委“八条禁令”,从党纪上升为国法,为打击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新类型权钱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 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党中央批准、涉及10个方面35项任务的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中绝大多数已经在2007年完成或基本完成,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在逐步完善。
党的十七大再次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热遍全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今年转入经常性教育阶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触及了每一个政法干警的灵魂。实践证明,党中央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2007年7月14日,由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在在北京启动。目前,已有40名法学家在十个省市区举办了48场报告会,引起了社会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是法学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中国反腐败格局大调整
继5月30日被批准设立之后,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于9月13日举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虽然从职能上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其实是一个整合,就是把以前分散在其他机构和部门的职能,整合到一个新的机构来。但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无疑是我国反腐败格局的大调整。
◆ 劳动合同法颁布我国劳动关系进入新时代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该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追求。
今年10月,深圳华为公司规定,公司所有工龄超过8年的员工,必须在2008年元旦之前,办理主动辞职手续,辞职再竞岗,重新与公司签订1至3年的劳动合同。事件至11月演变成一场“华为门”新闻事件,也让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秋后初冬又热了起来。经各方干预,事件得以平息,但其引发关于劳动合同法条文的理解和企业应对策略的大讨论还远没有结束。
◆ 市县依法行政重点推进行政复议法有了实施条例
2007年7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这是国务院第一次对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的会议,凸显对市县一级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切。一周后的8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
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深化,让过去行政干部“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的决策方式逐渐远离人们的话题,也正是在这样的变化中,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实足音清晰可闻,使广大公众对十七大报告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更高要求和全面部署有了更多期待。
◆ 律师法第二次修改律师执业三难问题有法破解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此次修改是继2001年12月之后的第二次修改。修改后的律师法设专章对律师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辩护等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有律师执业“三难”之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也有望因法律对执业权利的保障而得到进一步的解决。修改后的律师法在概念上有突破,在理念上有进步,增加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三个维护”的内容。
◆ 山西黑砖窑事件迅速得到查处责任人被追究
2007年5月,山西警方破获一起黑砖窑虐待工人案,成功解救了31名民工,其中有部分童工。轰动全国的“黑砖窑事件”由此曝光升温,并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事件中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发生后,山西省政府出台了11项规章文件,以求从根本上防范“黑砖窑”事件的再度发生。事件发出警醒:必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才能使类似问题的防范与解决不仅仅收成效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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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人物】
◆ 潘岳 环保风暴渗透着法治的精神
简介:潘岳,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1月10日,作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通过媒体点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宣布首次启动“区域限批”:对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4个行政区域、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四大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
7月3日,潘岳宣布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9月9日,潘岳提出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架构和路线图。
点评: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副局长,潘岳始终高扬法制的大旗。从1月10日开始以“区域限批”为标志的新一轮的环保风暴再次席卷全国;半年后,这场风暴越过黄河、跨过长江。从“区域限批”到“流域限批”无一不渗透着法治的精神。
在媒体眼里充满浪漫色彩的环保风暴留给潘岳的体会是“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在风暴中思变!9月9日,一整套全新环境经济新政策通过潘岳的一次演讲流传全国,它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我国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一个更加完善的环境政策法制体制开始构想。
◆ 王利明 学术历程浓缩民商立法历程
简介: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院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王利明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第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他先后参与了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完成了《民法总则》、《物权法研究》、《侵权行为法研究》、《人格权法研究》、《合同法研究》等一系列著作,为推进我国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创建中国自己的民法学体系,始终是王利明孜孜以求的理想。王利明始终认为,我国的民法学应当创建自己的体系,具有将辉煌的中华法系发扬光大的历史责任。
点评:王利明的学术历程,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商事立法历程的缩影。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也凝聚了一大批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专家的辛勤劳动,王利明正是他们的优秀代表。但我们都知道,王利明当选法制新闻人物绝非仅此一因。
◆ 张月姣 内地律师首任WTO大法官
简介:张月姣,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原外经贸部条约法规司司长。
2007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任命张月姣为该组织的上诉机构成员。按照世贸组织相关要求,上诉机构成员必须是公认的法律、国际贸易以及世贸组织协议方面的权威专家。候选人由世贸组织成员提名,须经过由世贸组织总干事、总理事会主席、争端解决机构主席等高官组成的选拔委员会的面试和推荐,并由争端解决机构在全体成员会议上任命之后才能任职。张月姣在上诉机构中的4年任期将于明年6月1日开始。
点评:这是中国内地的律师首次在世贸组织中担任这一重要职务。对张月姣的任命,无疑是WTO上诉机构对中国内地律师的充分肯定。
◆ 黄学军 模范法官不让正义晚点半分
简介:黄学军,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近10年来,黄学军所办结的2000多起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被发回重审。她灵活运用“审、裁、调、判”等各种司法技巧,妥善调处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高度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2007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黄学军“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点评:黄学军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模范代表,也是政法干警的模范代表,而能够表现其模范的,能够称得起“人民好法官”荣誉的,我们知道不仅仅有她裁判案件的高质量,还有其“不让正义晚点半分”理念执着追求的一颗公正的心。
◆ 郭爱云 每件信访案件都有解决之道
简介:郭爱云,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主任。
从事检察工作22年来,有15年从事难度极大、费心费力、无人愿干的控告申诉接待工作。15年来,郭爱云共接待来信来访700余次,其中告急访、集体访83件,完成上级院交办的控申案件26件。2007年7月,省检察院为其荣记个人一等功。
点评:“一定要让老百姓苦有处诉,怨有处讲。”这是郭爱云的话。“你是个好妈妈,从你身上,我学到了坚韧与执着,公正与真诚。”这是郭爱云女儿对妈妈的评价。有了这些,对郭爱云,我们无需再说。
◆ 叶健 填补我国法医物证领域空白
简介: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二处处长。
2007年2月28日,第三次全国公安科技大会在北京召开,叶健成为10名被授予“全国公安科技英才”、“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公安精英之一。叶健1982年毕业后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工作至今,先后填补了多项我国法医DNA物证领域空白;承办协办各类案件一千余起,其中大部分为全国各地技术上解决不了的重大疑难案件。
点评:叶健说:“能从事法医DNA研究是我的幸运,能够二十多年和法医DNA结缘,更是我一生的幸运。”熟悉她的人都知道,从接触这项工作开始,她就走进了孤独和荆棘,陌生和神秘的工作强迫她远离闹市尘嚣和常人的生活。也许正因为如此,叶健才能在这一领域里进行着一场又一场“革命”。
◆ 王江 扎根百里辖区13年独建功业
简介:王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民警。
13年来,他扎根边远山区———松木河,一人承担着方圆110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为辖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爱戴。他结合农村警务工作实际,在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造了王江农村警务工作“十法”。在松木河,“上至白发苍苍,下至活裤裆,没有人不认识王江”。王江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1次,2007年7月,人事部、公安部授予王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点评:王江的工作背景是地大人单,13年的坚守磨掉了王江的魁梧,但却没有磨掉王江的斗志,其成就的是一名基层公安民警的卓越奉献。也许,我们难以复制王江,但一定要敬佩王江、学习王江。
◆ 陈晓兰 打假天使10年勇揭医疗黑幕
简介:陈晓兰,上海一家医院的普通医生。
因为勇揭医疗黑幕,在不少医生眼中,她是一个罕见的另类,甚至有人称她为“叛徒”。10年来,她不懈地与医疗腐败现象进行顽强的斗争。她花光了自己的积蓄,贴上了自己的健康,她的行为得到了越来越多单位的重视,一个又一个不法医疗器械企业及医院被依法查处。2007年,真实记录陈晓兰的报告文学《天使在作战》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
点评: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而与不法医生和医疗丑恶现象进行斗争,在陈晓兰这里同样是救死扶伤!陈晓兰作为法制新闻人物的示范意义在于身为“天使”的她的依法“作战”,人们愿意看到她的被认可,同样也寄希望于其行动对他人的警醒。
◆ 杨晓峰 禁毒志愿者里的“袖珍铁汉”
简介:杨晓峰,甘肃省金昌市市民,民间禁毒志愿者。
身高只有1.46米的杨晓峰有“袖珍铁汉”之称。作为一名民间禁毒志愿者,他几乎把所有的收入全部投入到禁毒事业。在身患残疾的情况下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行程36万里,在全国作禁毒演讲2000多场,发放禁毒传单17万张,与万名吸毒人员有过接触……2007年5月1日,杨晓峰自费到拉萨宣传禁毒时,身上仅剩5元钱。
点评:禁毒不仅仅是政法综治部门的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3年来取得了巨大成效。在这场禁毒战争中,我们看到了政法干警们的热血奋战和忠于职守;我们也看了人民的广泛参与,杨晓峰是这种参与的突出代表,其特别意义更在于杨晓峰的参与代表着一种信念和力量。正如他自己的梦想一样,这种力量足以“让更多的人走出毒品的阴影”。
◆ 吴强忠 司法所长筑牢稳定第一防线
简介:吴强忠,浙江省庆元县松源镇司法所所长。
1994年起,吴强忠到丽水市最边远山区庆元县松源镇司法所任所长,十几年来,他默默奉献,克服了肾移植手术后的巨大痛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吴强忠曾荣立“三等功”二次,被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他所在的司法所也曾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所”。2007年3月23日,浙江省司法厅、庆元县政府联合召开大会,对荣立一等功的吴强忠进行隆重表彰。
点评:“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是司法所长吴强忠工作业绩的明证。而这“两不出”也展示了基层司法所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功能。吴强忠做强了司法所,也做强了自己。从另一个角度讲,若要筑牢这“第一道防线”,则需要更多的“吴强忠”。(记者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