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民法院重视接待、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8-01-16 10:54:50


  永新法院网讯 “你所询问的案件因案情复杂,已延期2个月,暂未判决,请你留下电话,我们会及时与你联系。”当事人带着满意的微笑离开了立案大厅。这是1月7日下午,永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李冬根庭长接待龙某反映一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情形。经查阅电脑上的案件流程表,该庭随时跟踪案件审限信息,并及时提醒承办庭。同时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写好“督查事项处理单”交由办公室,以督促案件承办庭尽快办理。立案庭与办公室共抓信访案件,实现双管齐下。

  07年以来,永新县人民法院在接待、信访工作中着力建立“热情接待,重在解决”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并采取了多项举措。

  一、分管院长领头,责任落实到人。该院于2007年年中和年末各开展了1次信访排查工作。在召开院党组会议后,由分管院长领头,要求各庭室重视信访工作,将可能出现信访、上访苗头的案件情况及时上报至分管院长处,并确认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庭针对各自的具体案件情况,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民一庭庭长就一土地纠纷与分管院长及乡政府领导到村中与诉讼代表人座谈,了解村民的具体要求,寻求调解的方法。

  二、立案庭接待,办公室督办。立案庭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热心接待、细心听述、耐心解答、重在解决”,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于来该院咨询的当事人,能及时答复的,立即答复。而涉及具体案件的,则为其联系承办法官。无法即时答复的,立案庭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并及时向承办庭沟通,以便及时回复当事人。对于申诉的当事人,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耐心做好其思想工作,充分行使释明权,记录在案,同时向庭长及分管院领导反映情况,以便及时答复当事人。对于来信,由立案庭填写“督查事项处理单”,交由办公室写出审查意见,接下来交由院领导批示后,再交至承办庭办理,同时要求承办庭限期答复办公室,形成层层督办的信访机制。

  三、与相关单位协作,做好息诉信访工作。这是该院处理信访案件常用的方法,与有关单位或乡政府等上门主动上门,变上访为下访。对于一老上访户,立案庭人员到乡政府了解情况,并多次与乡政府一起做其思想工作,梳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要求,以期找出解决办法,再将处理结果答复办公室及来文单位。

  该院涉诉案件处理效率明显提高,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贺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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