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加强案件巡回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8-03-14 08:57:43



  永新县人民法院小屋岭法庭辖区系该县北部的七个乡镇,大部分乡镇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封闭性较大,经济有待发展,部分群众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为方便群众诉讼、进行法制宣传,争取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庭着力加强案件巡回审理工作。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该庭深入乡村就地审理案件18起,全部以调解或撤诉结案。通过巡回审理工作,方便了群众诉讼,进行了法制宣传,指导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了与当地政府、村委的沟通,推进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好评。

  此外,自2007年以来,该庭到案发地勘察现场5次,通过扎实工作,准确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固定了相关证据,为案件的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贺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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